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将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配合这一政策的落实,大悟县地税局紧锣密鼓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一是将营改增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电视台、QQ群、短信、地税网站、办税大厅滚动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宣传至试点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二是集中全县地税系统征管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完成纳税人确认各项工作,将征管资料由地税部门转移到国税部门。
三是召开了税企座谈会,与大悟县移动、联通和电信等电信运营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加深试点企业对营改增的认识和国税部门对试点行业业态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