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3684
- 回复:10
- 发表于:2014/2/28 11:51:36
- 来自:印度
- 楼主
- 正序看帖
- 只看该作者
我叫付海旺,是湖北省、大悟县、高店乡、石河村候家沟村民。我代表村民,于2013年5月向政府反映付德军不征得村民同意,也不与村民协商补偿的情况下,霸占全村村民各家承包的责任地,损害村民利益的问题。政府给我的信访答复中明确指出: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付德军在建设石河村侯家沟新农村中,经查,确实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此反映属实,诉求合理。经调解,付德军已承认错误,同意赔偿群众一切损失。高店乡政府已委托石河村委会核实统计受损情况,请你们及时到石河村委会上报受损情况。 受到信访答复后,2013年11月7日,经大悟县高店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会同信访办、派出所、乡土管所、村委,村民代表与泰安公司的付德军共同协商,付德军同意拿出陆万元人民币对村民损失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方案由村委与受损村民达成协议,就在全体村民万分感谢高店乡乡党委政府能替可怜的、利益受侵犯的村民主持公道之时,正满怀希望拿到付德军赔偿损失的钱款之际。泰安公司的付德军突然变脸说一分钱也不赔给村民,之后,村委也突然说管不了,乡党委政府变脸说不管了。利益受损害的村民现在是有冤没人管,有屈不能伸啊。可怜的村民现投诉无门,只有向上级党委政府请求,能替老实村民主持公道,让村民拿到应得的赔偿款。和被占用的地退回给我们,不然,村委、乡党委政府威信何在?老百姓利益谁保护?法律正义何在?政府为保护谁? 姓名 付海旺 性别 男 手机 18727478772 身份证号码 42222319630902141X职业 农民 年龄 55付仁勤,13972684318 职业 农民 年龄 50 邮箱 fuhah6936@126.com 石河村、十一组 村民代表:付海旺,付仁勤2014年2月2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