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2011年3月大悟县政府启动了“大悟花生”、“大悟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有着积极意义。县长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大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发掘、保护地方特色品牌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成立了“申报地理标志工作申报领导小组”,组织骨干力量学习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地理标志申报的有关文件、规定,虚心向兄弟局同行学习,查阅了大量有关“大悟花生”、“大悟绿茶”的书籍资料,走访了生产企业和相关专家,编写了共300多页的“大悟花生”、“大悟绿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11月正式受理并公示两个月(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171号公告),目前公示期已过,无异议,总局专家组定于三季度组织专家评审。
“大悟花生”、“大悟绿茶”种植具有悠久历史,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种植生产技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享誉国内外,是大悟的支柱农产品,也是湖北省的地方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