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大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赴贵州黔西县、漳州市平和县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男,25岁),犯罪嫌疑人卢某 (男,38岁)。4月11日,赴杭州市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 (男,28岁,)、夏某敏(男,25岁)。
经查:4月初,犯罪嫌疑人马某按照telegram中上线“曹操”的安排下,召集陆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窜至大悟,马某指挥陆某等5人,利用上线招募的多名卡农在大悟多家银行,通过柜台取现的方式转移诈骗资金30万余元。
4月初,犯罪嫌疑人吴某、夏某在上线马某 (男,25岁)的安排下,窜至大悟,利用上线招募的多名卡农在大悟多家银行,通过柜台取现的方式转移诈骗资金20万余元。
经查,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卢某受上线林某邀请,以买卖虚拟货币每10万400元好处为由,通过卢某名下邮政储蓄银行卡、农业银行卡转移诈骗赃款30余万元,获利1000余元。
目前,马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