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施行20周年,为大力弘扬文明交通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大悟交警各中队分别深入辖区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等地,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进农村
4月15日,新城中队深入辖区田间地头为农忙中的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一盔一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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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河口中队来到河口镇顺山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民警通过拉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宣传方式,对春耕时节出行问题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针对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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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
4月22日至23日,新城中队、高店中队分别深入辖区社区及街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法治意识,夯实交通安全观念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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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企业
4月15日晚,城区中队走进辖区交运公司,利用企业职工、驾驶员休息时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座中,民警结合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酒醉驾、驾驶疲劳、分心驾驶、强超强会、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一定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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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单位
4月11日,城区中队走进大悟县税务局,为60余名税务干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活动中,民警通过PPT演示、视频播放、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酒驾醉驾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并呼吁大家要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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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理论考场
车管所对参加“两个教育”的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把好安全驾驶源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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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悟交警将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弘扬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共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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