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第7号令和孝感市河湖长第1号令,根据大悟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全县河库水生态环境改善,倾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2023年,大悟县制定了《大悟县碧水保卫战“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行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区)积极响应,以多种形式动员部署碧水保卫战“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行动”。各县级河库长牵头抓总,制定了大悟县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选定了幸福河湖建设试点,组织开展第一批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试点建设。11月下旬,大悟县河长办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验收小组,根据幸福河湖创建标准,对各乡镇(区)幸福河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评选出了六条幸福河湖:大悟县城关镇大悟河城区段、阳平镇傅家河柳林村段、东新乡婆婆石小流域西沟河、宣化店镇竹竿河镇区段、黄站镇滠水 (东大河)镇区段、彭店乡滠水 (西大河)太山村段。
为持续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水环境提升,高标准建设幸福河湖,大悟县总结提炼了幸福河湖试点建设经验,计划2024年继续加大建设力度,在每个乡镇建设建成一条三公里以上的幸福河湖,逐步将全县重点河流建设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来源:大悟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