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胜男)7月7日,大悟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轻微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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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某甲已年过七旬,2022年10月的一天早上,他经过同村村民万某乙(同样年过七旬)家门口时,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经鉴定,二人均构成轻伤。
大悟县检察院考虑到本案系偶发事件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果将案件一诉了之,不利于矛盾化解。法律需要“硬度”也需要“温度”,承办检察官秉持着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多次向二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二人握手言和,同意和解,在检察官、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书,并写下保证书,社会矛盾由此化解。
该院综合审查全案后决定对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认为社会关系已修复、矛盾已化解,经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
“我曾多次参加轻微刑事小案的听证会,大悟县检察院坚持‘小’案不小办,把每一件‘小’案都做实做细,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你们点赞!”受邀的人民监督员现场表示。
今后,大悟县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通过“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寻求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最优解”,以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落脚点,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真正做到用心用情“小案精办”,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