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大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赴浙江温州抓获涉电诈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2月7日,陈某在浙江务工期间,因急需用钱,在手机交友软件上看到高薪兼职的消息,遂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兼职地点在福建,外地过来可报销路费,只需借用手机和网银,包吃包住,一天2000元。
看到消息,手头拮据的陈某立即坐火车前往福建,在约定地点与对方见面,陈某在对方驾驶的车上,将手机和网银交给对方使用,随后,陈某到银行将转入其银行卡的钱取出交给对方,交钱后,对方突然变脸,扬言要殴打陈某,趁陈某不备,驾车溜走。陈某被民警抓获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银行卡被犯罪份子用来转移受害人被诈骗的钱。
目前,陈某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出借、出租或出卖给他人使用,否则会触犯法律。(来源:孝感公安 通讯员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