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湖北多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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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昌 -
日前,孝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两起案例,两名返乡人员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警方分别依法对两人进行调查。
11月22日,孝昌县在外省返乡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结果阳性,经专家研判为无症状感染者。叶某某从外地乘火车返乡,于11月21日上午在花园站下车。返乡后本应根据村委会要求,进行居家隔离。但在居家隔离期间,叶某某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私自外出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孝昌县公安机关对叶某某依法进行查处。
10月24日,董某某从外地返乡,在周巷高速公路卡口强行闯关,不接受核酸检测,且未按规定履行社区报备等相关防疫要求,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风险,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给予警示通报。
- 武汉 -
11月25日,武汉警方通报:对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11月9日,嫌疑人罗某某(男,58岁)乘车从外地疫情高发地区返汉,在某收费站下高速时得知要集中隔离,便谎称放弃返汉乘车离开。随后,罗某某绕路其他收费站,并冒用他人行程码、隐瞒行程进入武汉,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11月17日,嫌疑人陈某(男,44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在防疫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流调排查时,故意隐瞒已接触人员,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11月18日,嫌疑人徐某某(男,27岁)在某物流中转站封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翻墙进出,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上述3名嫌疑人刑事立案侦查。
- 咸宁 -
近日,咸宁两地通报,因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疫情传播,警方分别依法对两人进行调查。
11月23日,崇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卢某某,女,今年40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她于11月10日从疫情管控区返回崇阳,在接受卡口值守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行程,回家后未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多次外出参加聚餐、宴会和购物,造成疫情传播,其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崇阳县公安局对其展开调查,构成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
11月10日,咸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咸安区43岁庞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咸安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庞某于11月5日从重庆疫情管控区返回咸安,未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多次私自外出。11月9日其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面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询问时,他又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的疫情传播,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咸安区公安分局已对庞某立案调查,并将依法打击。
- 黄石、鄂州 -
近日,黄石市阳新县、鄂州市临空区连续发生两起返乡人员未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导致疫情社会面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11月24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两起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各地要以案为戒,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据介绍,11月12日,柯某某从河南经武昌火车站返回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拒绝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镇指挥部遂将其闭环转运至太垴村家中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柯某某未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私自外出活动,轨迹涉及2个麻将馆、小学、中学门口等。11月17日21时柯某某因排查为密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1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截至11月22日,柯某某导致续发关联病例56例,已造成三代病例和社区传播。经核实,太垴村干部未向柯某某下发居家隔离通知书和安装隔离门磁卡,也未按要求落实体温监测及核酸检测,更未发现柯某某无任何防护措施下多次违规外出,致其脱管,造成社会面传播扩散。
11月21日,阳新县公安局对柯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立案侦查;阳新县正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此外,11月16日,李某某自河北经天津、石家庄、武昌、黄石多地中转返回鄂州市临空区燕矶镇。在武昌、黄石,李某某分别进行了落地检为阴性。但回社区后其未主动报备,也未按高风险区返鄂人员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和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期间,李某某除11月19日自驾摩托车去卫生院采集核酸外,还在楼栋和小区存在一定活动史。经核实,返乡后李某某还曾参加一场生日宴。11月22日17时李某某在重点人员常态化筛查中检出阳性。截至11月24日,已累计续发关联病例68例,造成社区传播。
为快速阻断传播链条。目前,鄂州临空经济区已对两个涉疫乡镇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其它乡镇常态化管控;鄂城区已封控有阳性感染者的22个小区、其它有高风险密接者的105个楼栋。
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
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造成较大传播扩散风险的
将依据法律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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