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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女子故意逃避集中隔离,警方将依法严惩!

  • 残花为谁悲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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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4/7 16:10:0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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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云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一名上海中高风险地区返云梦人员杨某(女,40岁,云梦下辛店人)故意逃避集中隔离,要求立即核查。
接到指令后,城关派出所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查找工作,于当晚20时许将杨某找到,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将其送至隔离点。
经查,杨某从上海市松江区某乡镇返回云梦后未按规定向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未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集中隔离。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核实杨某行程轨迹,电话通知杨某需立即参加集中隔离,其拒不配合工作,故意谎报、瞒报行程轨迹,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
目前,杨某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在隔离观察。待其隔离期满后,云梦公安将依法依规对杨某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此外,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严格落实防疫政策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表现,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区域返云梦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筛查检测工作,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任何擅自脱离管理的行为,或因迟报、瞒报、漏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都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本文来源于平安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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