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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悟法院大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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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15 13: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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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三方当事人分别达成和解协议。


      2021年4月,黄某邀请李某甲去李某乙家加盖隔热层,在工作过程中,李某甲不慎失足从二楼跌落,被送往医院救治,8天后因伤势过重离世。悲剧发生后,村委会和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进行调解均无果,房主李某乙及施工组织者黄某分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和丧葬费后,就相应赔偿事宜陷入僵局。无奈之下,逝者李某甲的亲属将房主李某乙及施工组织者黄某诉至大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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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到李某乙家中进行实地勘察,找到调解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在掌握整个案件事实后,鉴于当事人有调解的意愿,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当事人之间对法律适用理解不一,意见分歧较大,均未能调解成功。在此情形下,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及时作出相应判决。


     被告黄某和原告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间,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均为附近的村民,又沾亲带故,再次向当事人解惑释疑,让当事人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认识,同时建议当事人从法律、亲情、湾邻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并对逝者李某甲的亲属进行精神抚慰,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原告方分别与房主李某乙及施工组织者黄某之间达成和解协议。黄某现场履行全部赔偿责任,李某乙现场履行3万元赔偿款,余下赔偿款分批履行,上诉人撤回上诉。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和谐了双方的关系,理顺了当事人错误的法律认识,彰显了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肖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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