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16时14分,大悟交警河口中队接110指令,一辆大货车在行驶至湖北108省道大悟县吕王镇花桥村小学路段时突发自燃,要求派警协助处置。时间就是生命,警情就是命令,中队民警立即联系河口派出所、吕王派出所民警协助交通管制,为消防救援部门提供快捷通道,为处置火警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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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警种达到现场后,发现现场有群众在围观,空气中弥漫着扑鼻的烧焦味,起火点正位于油箱附近,于是迅速按照分工对南下、北上方向的车辆实施交通管制,为救援车辆进入中心现场打通道路,并对中心现场围观群众进行疏散,经过多警种通力协作,仅用半小时就将着火点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经询问司机肖某称:其驾驶鄂A****6号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湖北108省道大悟县吕王镇花桥村小学路段时,发现右侧油箱附近有浓烟升起,立即停车查看,发现紧临油箱处的轮胎已着火且愈烧愈烈,采取自救措施未果,遂报警求助。
目前,火情已得到成功处置,起火原因,消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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