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教育部再三回应:没有,不存在!已有人获赔15万元

  • 女人无情便是王、
楼主回复
  • 阅读:627
  • 回复:0
  • 发表于:2021/10/4 16:36:28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大悟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近日,有网友在教育部官网
留言咨询“第一学历”问题
教育部在答复中称:
没有“第一学历”的概念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教育部官网截图。


教育部的回复
吸引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记者通过教育部官网搜索发现
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回应
“第一学历”的问题
自2012年至今
教育部至少三次
对“第一学历”的概念作出过回应

但实际上,用人单位
仍对“第一学历”有要求
10月2日
长江日报记者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
近几年
不少用人单位
以“第一学历不符”为由
将求职者拒之门外
求职者遂将招聘单位告上法庭

教育部:没有“第一学历”的概念

今年9月,一位网友留言咨询:专升本(非成人高招专升本)毕业后的第一学历是专科还是本科?

教育部答复: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个人获得的最高或最后的学历。

“请问我的第一学历是高中还是中专?”“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填写正确的第一学历?”……这不是教育部第一次对“第一学历”进行回应。

教育部曾于2012年答复:学历一般情况是指一个人的最后学历(通常也是最高学历),填写履历表时,如无特殊要求则填写最高学历。


2014年,教育部再次答复:我们在管理过程中所说的“学历”通常指的是最高或最后的学历,没有使用“第一学历”概念。如果一定要强调“第一学历”,小学、中学也是学历。

教育部在线回应“第一学历”后,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有网友称:既然教育部都强调了没有“第一学历”的说法,为何求职简历和单位档案都被要求填写第一学历呢?一些网友表示,“第一学历”成了很多人继续学习深造的阻力。更有网友透露,如今一些单位,不仅要看第一学历,连高中毕业学校都要参考。有网友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有正式发文,打消大家对“第一学历”的顾虑。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网友热议“第一学历”


求职者将应聘单位告上法庭获赔15万元

教育部虽已多次否认“第一学历”的概念,但在求职招聘中,大家仍深受“第一学历”困扰。记者翻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因“第一学历”不符,有求职者曾将应聘单位告上了法庭。

2011年4月,一位王姓求职者参加了哈尔滨林业大学东北三省研究生就业招聘会,会上宝鸡文理学院给其发放了《宝鸡文理学院2011年引进博士、硕士人员计划表》,求职者也向学校递交了个人简历、学习经历。2011年5月31日,该求职者与学校签订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谁知,该求职者到学校报到后,学校从其学校寄来的学籍档案中发现,她的第一学历是哈尔滨医科大学成教专科,不符合宝鸡文理学院对被招录对象第一学历必须为大学本科的要求,于是新学期开学后,未向其安排工作。

随后,该求职者即申请仲裁,学校亦提起反诉。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显示,求职者与学校签订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签约须知”第一条规定:“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该条即说明双方并未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

由于该求职者的第一学历不符合文理学院的招聘条件,文理学院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就业协议。鉴于求职者与宝鸡文理学院签订就业协议后,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且使求职者放弃了其他就业选择的实际情况,基于对求职者的信赖利益保护,二审判决宝鸡文理学院赔偿求职者工资损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共计150664.42元。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张维纳

责编:李欢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