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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虽远必抓!大悟警方辗转多地抓获四名涉诈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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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14 15: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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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打包出售给他人,以赚取两千元“外快”,却不知自己已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近日,大悟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在刑警大队的支持下,辗转吉林、浙江、江西、安徽等地,跋涉数千里,抓获4名涉诈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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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大悟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杨某、罗某、廖某四人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存在交易流水频繁,资金转出异常等情况,涉嫌帮助他人洗钱。办案民警深查细挖,在掌握充足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决定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因犯罪嫌疑人遍布各地,行踪不定,为尽早破案,办案民警积极寻求上级业务部门支持,研判确认李某等4人的行踪轨迹,随即奔赴吉林、浙江等地,将4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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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犯罪嫌疑人为赚取“外快”,在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U盾以2000元每套的价格“打包”转售给他人,帮助诈骗分子洗钱,涉案的银行卡转账流水累计达800余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大悟县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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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公民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U盾、电话卡,不轻易转借、转租他人,更不能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很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造成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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