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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悟一电动车与小车相撞,结果...

  • 脾气酸独与你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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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7/30 15:31:4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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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谁先行?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谁有优先通行权?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近日发生在湖北省大悟县的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该案例详细说明无红绿灯路口优先通行问题,帮助市民了解和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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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6日,付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大悟县城关镇迎宾大道物流城路自南向北行驶,行至物流城路与壹品首府路交叉路口时,遇易某某驾驶小车沿壹品首府路自东向西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付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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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绍,事发路段没有红绿灯,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两人中有一人具有优先通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通行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几何中心为界,以面对方向定左右,即右手一侧的道路为右侧道路,在国内实行右侧道路通行原则,同时相较于无灯控的“十”字路口,右侧道路相对于左侧道路有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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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分析,在该起事故中,付某某相对于易某某的位置,是属于易某某左手范畴即左侧道路;同理易某某相对于付某某,是属于付某某的右手范畴即右侧道路。因此,易某某的道路通行权优于付某某,在事故责任划分中,付某某的事故责任大于易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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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右侧通行原则类似于日常人们口中说的“转弯让直行”一样,望广大驾驶员知法懂法守法,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负事故全责;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左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全责;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事故全责;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全责;在进入无灯控的环形路口的车辆,未让已经在路口内车辆先行,负事故全责。


本文来源于大悟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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