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要案情
2021年4月8日14时许,柳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未登记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湖北省大悟县悟宣线自西向东行驶至0050公里处河西村路段时,遇何某某驾驶未登记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自东向西行驶至该路段,二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柳某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何某某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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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2、原因分析
驾驶员柳某某忽视道路交通安全,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实行在道路右侧通行的原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责任追究
根据以上情况,柳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何某某不承担责任。
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保车辆手续齐全,切勿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仅是自己而是多个家庭,为了我们大家的安全,请遵守法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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