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百香果女童母亲领到了钦州中院发来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法院在凶手杨光毅的银行卡内发现了一百多元,将当年百香果女孩遇害时被抢的32元归还。“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民事诉讼部分到此结束。家属:杀人犯没财产,赔偿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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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丽丽
2018年10月4日,10岁的广西钦州灵山县女童丽丽(化名),在卖完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同村29岁村民杨光毅强行拦截抱上山,强奸、杀害抛尸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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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之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法院广西高院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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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被害人母亲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指令广西高院再审。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1年2月2日最高法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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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杨光毅的家
3月9日,受害者舅舅陈先生对记者表示,丽丽母亲在家务农,身体状况不错,家里的孩子都在正常上学。
该案代理律师侯士朝告诉记者,该案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会报告,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意味着我国法院关于此类恶性案件进行严惩的司法态度是一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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