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2日12时50分,路某某驾驶鄂ARY***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湖北G346国道与湖北108省道交叉红绿灯十字路口左转弯时,因车速过快,导致发生侧翻,造成车辆及路面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某某从前挡破窗而出,所幸没有受伤。当事人路某某忽视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当事人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承担此事故造成的路面及车辆损失。
1、机动车在通过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切记注意减速慢行,车速一定要保持在限速范围内。
2、遇到紧急情况,要提前减速,采取“点刹”的方式踩刹车,切忌踩死刹车,猛打方向盘。
本文来源于大悟公安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