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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大悟多人涉嫌“蹭保险”诈骗110多万终获刑

  • 这年头、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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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1/8 11:44:33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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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居民生活的不断提高,私家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因此车险便是人们开车出行的安心保障。然而有的人却利用“职业便利”动起了骗保的歪脑筋……近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团伙骗保案件,该院以保险诈骗罪将被告人姚某某、代某某、陆某等多人依法向大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均已获刑。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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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大悟县公安局接到某保险公司负责人报案,称保险公司后台审查时,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同一车辆在不同地区进行保险理赔,怀疑姚某某等人进行保险诈骗,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被告人姚某某、代某某、陆某等多人,于2013年至2019年,多次在孝感地区通过内外勾结,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处理,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110多万元。同年4月,大悟县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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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被告人姚某某、代某某、陆某等多人无视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的规定,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向大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悟县人民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姚某某、代某某、陆某等五人属主犯,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七年,其他从犯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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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车辆保险诈骗一直是保险诈骗犯罪的重灾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自导自演”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手段,到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金,给保险机构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损害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大多数案件是多人合谋、合作完成,被保险人(投保人)、修理厂工作人员、保险中介代理、保险公司定损员等人员形成一个复杂的利益链条,而这样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正是银保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作为合法公民,在保险理赔中,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切勿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或轻易听信他人蛊惑,因小失大。监管部门要推动使用高新科技手段来促进车险理赔环节的透明度,让专业团伙无处可骗。

法律|链接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来源于大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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