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公30岁不到,有两个孩子,男方家把两个孩子以后结婚的两套别墅也准备好了,包括给我们养老的商铺。我老公帮忙父母一起做生意,谈恋爱、结婚、生子前后他爸爸给他的工资是一样的。没谈恋爱前我能理解,他们三个关起门来是一家人,我老公钱不够了就家里拿好了。可是他有了小家,还是老样子,公婆每年也就给我小孩过年、生日各一万红包,被我用掉补贴家用了。我的工资也基本花在家里,而且我们这边有规矩每年端午中秋等节日要买烟酒回娘家,一般都是男方家买的,但实际都是我自己掏钱给我爸妈。
如果算计点,就是他们的钱都用来投资家产了,而我的钱都在维持日常开销。以后两个孩子长大,可能还会觉得爷爷奶奶爸爸家好,有房子有车子有钱给他们。
如果是你们,你们会做什么改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