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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大悟法院审监庭在半天内成功调解了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农民工共讨薪32889元。
这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都是徐某,2017年2月,原告严某甲、严某乙、吴某、邓某在被告徐某处务工,但一直未结算工钱,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四原告将其诉至大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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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因四原告都是外地人且经济条件困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解决纠纷,该院审监庭庭长刘桦决定依法合并审理。双方到庭后,刘桦庭长从情理法的角度向被告徐某阐明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徐某于调解书送达时一次性付清原告严某甲、严某乙工资款共计2885元,对于徐某下欠原告邓某、吴某工资款共计30004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庭审结束后,刘桦庭长当即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被告徐某依约支付了原告严某甲、严某乙工资款。
供稿:大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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