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标准;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并牵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制定规范、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和分类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负责主城区10条主干道及公园、广场、车站等8个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指导。
孝感市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激励机制;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及对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
孝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市行政中心及大院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孝感市供销社:负责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两网融合”。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回收、处理规范,监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孝感市商务局:负责做好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企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督促各类大中小餐饮服务企业和餐饮个体经营户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垃圾做到定时、定点存放,将每天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收运。
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保障新建项目中规划配套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孝感市住建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做好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引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健全完善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检查考核制度,对已建成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相关环卫设施(如垃圾房、中转站、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孝感市财政局:负责将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办公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范围;指导相关部门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和安排债券资金,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孝感市经信局:负责做好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生产者延伸等工作;促进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孝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所管辖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中小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孝感市科技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技术研究,支持相关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孝感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
孝感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垃圾分类相关条例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知识。
孝感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团组织、妇联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市区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督促相关场、站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孝感市公安局: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依法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为全市垃圾转运车辆、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沿途垃圾收运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孝感市卫健委:负责医疗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
孝感军分区:负责联系驻孝部队落实营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军分区、预备役部队营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场馆、旅游景点和文化旅游活动中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垃圾。
孝感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支持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造条件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方法和处理方式。
孝感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企业建立快递包装回收体系,落实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等应全力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