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见义勇为奖”
“好人好事奖”
你听过委屈奖吗?
8月21日,湖北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维权委民警来到城关派出所,为今年以来在执法和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中,受到侵害的6名民辅警发放了维权抚慰金,鼓励他们依法、大胆、公正执法。这是该局维权委首次为民辅警维权正名发放的抚慰金。
保康警方为民辅警发放维权抚慰金。(通讯员 供图)
为民辅警发“委屈奖”有据可依
荆楚君梳理新京报等媒体报道发现,保康警方为“受委屈”民辅警发放维权抚慰金,有据可依。早在今年2月1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就已出台。规定指出,公安机关应建立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新闻发布机制,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畅通机制。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督察长为主任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部门。具体负责协调督办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受理调查相关民警的申请申诉,为受到侵犯的民警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规定》明确,警辅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也将受保护。
改革开放40年来,1.3万民警因公牺牲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共有1.3万余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
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其中,2017年牺牲361人、平均年龄只有43.5岁。
据介绍,这些流血牺牲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报复伤害、妨害阻碍所造成的。仅2017年,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1.3万起,处理侵害行为人1.8万名,为1.6万名民警纠提供救济、恢复名誉、挽回损失。
保康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3万元,用于抚慰金发放
据了解,今年8月2日,保康县公安局联合县人社局、财政局印发了《保康县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暂行)规定》。
规定指出,每年预算专项经费3万元,用于抚慰金发放工作。民警在执法执勤及其他公务活动中,受到轻微伤及诬陷、诽谤、侮辱,谩骂、威胁恐吓等,情节较重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500元至1000元;受到轻伤或遭受财物损失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000元至2000元;伤情较重或遭受重大财物损失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000元至3000元。
规定要求,抚慰金发放必须填写《保康县公安局人民警察维权抚慰金审批表》,附案(事)件报告、处罚法律文书、受侵害人伤情证明等材料,报请县公安局维权委审核、审批。维权抚慰金审批后,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参照给予正名和慰问。
连续7年获评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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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报道,今年年初,保康县公安局再次获得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荣誉。从2012年到2018年,该局已连续7年获此此殊荣。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把执法工作置于基础性、引领性、关键性地位,用优先发展理念,一以贯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顺应受立案改革,成立案审中队,对刑事案件进行归口审核管理。建立完善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对警情处置、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制成光盘随案卷保管,“一案一光碟”达到100%,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警综平台办案制度,案件和证据材料全部进入平台,案件网上审阅,信息网上流转,文书网上批办,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2018年,该局办理412起刑事案件、1031起行政案件全部通过警综平台流转、办理,无一起体外循环。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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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综合新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