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大病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有其他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2、申请大病医疗的基本程序是:特殊困难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在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及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合规字符部分达3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给予救助,年封顶5000元。个人合规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出院小结、农合或医保及大并不长后的结算单(原件)、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由乡镇民政办报县民政局审批。
以上内容来自大悟县民政局,如有 变动,请以大悟县民政局最新官方动态为准。